在保险行业协会规范的23种重大疾病基础上,增加了12种重大疾病,基本囊括最高发的多种重大疾病。广泛覆盖,尊贵体现。
35种重大疾病分为3组,首次重大疾病确诊365天后,罹患其他类别重疾可获得二次赔付。 保障更广,市场领先。
针对癌症,首次确诊五年后再患其他原发癌症,可进行二次赔付,再次给您双重保障。独特设计,癌症专享。
重疾相关住院,每年最多可获得九十天的住院津贴;保险期间内,累计最多可获得六百天的住院津贴。自由选择,灵活搭配。
首次确诊重疾,并应当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剩余各期保险费将被豁免,人性关怀,淋漓体现。
若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且没有发生过重疾理赔,则可 获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期满且没有发生过重疾理赔,则可获满期保险金。
温馨提示:本产品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武汉、成都、杭州、济南各城市招商银行合作网点均有销售。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方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我方按照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尊贵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险》的约定,已经给付或应当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我方不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按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尊贵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险》的约定,我方应当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方将豁免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后本合同剩余各期保险费。
二、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所有附加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我方按照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尊贵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险》的约定,已经给付或应当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我方不再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按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尊贵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险》的约定,我方应当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方将豁免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后本合同剩余各期保险费。
三、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没有罹患本合同之附加合同《招商信诺附加尊贵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所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我方将按本合同满期时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5种重大疾病的3个类别列表:
A类 |
B类 |
C类 |
(一)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
(二)急性心肌梗塞 |
(七)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
(三)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
(十五)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十四)心脏瓣膜手术—— 须开胸手术 |
(十六)严重脑损伤—— 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
(十九)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有心力衰竭表现 |
(十七)严重帕金森病——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九)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
(二十三)主动脉手术—— 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
(二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
(二十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二十五)严重冠心病 |
(十八)严重III度烧伤—— 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
(二十八)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
(三十)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
(十二)双耳失聪—— 永久不可逆 |
(三十二)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
(二十六)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
(十三)双目失明—— 永久不可逆 |
(二十七)系统性红斑狼疮——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
|
(二十一)语言能力丧失—— 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 个月 |
(三十三)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
|
(二十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
(三十四)象皮病 |
|
(三十一)坏死性筋膜炎 |
(三十五)严重克隆病 |
|
(二十九)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
33岁的王女士,投保“招商信诺尊贵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选择了20万的保险金额和100元/天的附加重疾住院保险,保障至55岁的保险期间,交费期10年,每月只需要缴交1,356.06元就可以获得以下利益和保障。
险种 |
保额 |
招商信诺尊贵版珍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
20万元 |
招商信诺附加尊贵版珍爱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
20万元 |
招商信诺附加重疾每日住院给付长期医疗保险 |
100/天 |
情况一:
|
王女士35岁时,经确诊鼻咽癌——恶性肿瘤(A类重疾) |
◆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 ◆ 住院津贴:100元/天×180天=18,000元 ◆ 豁免剩余各期的保费 |
|
王女士45岁时 |
若经确诊严重冠心病(非A类重疾) |
◆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本合同终止) |
若经确诊肝癌 (非转移性) |
◆ 癌症保险金:20万元(本合同终止) |
|
在此情况中,王女士交纳保费:1356.06元×12月×3年=48,818.16元,
获得到理赔金:200,000+18,000+200,000=418,000元
情况二:
王女士在保障期内身故,未发生重疾 |
◆身故保险金:20万(本合同终止) |
情况三:
王女士生存至满期且未发生重疾 |
◆满期保险金:20万(本合同终止) |
在上述保证利益之外,在保障期内还可获得保单红利,该红利是不确定的。
1、本计划的犹豫期为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您在犹豫期内退保,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但您在犹豫期后退保,可能会有一定损失,退保时将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本计划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设有180天的疾病观察期。如果您首次发生本产品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是在本产品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含第180天),仅可以收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但如果是在本产品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首次发生的,可以按合同约定获得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由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则不受上述180天的限制。
3、自本计划生效日起24时180天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24时起180天内首次罹患重大疾病导致住院治疗,按合同约定不可以获得重疾每日住院保险金。因意外事故而罹患重大疾病导致住院治疗,没有180天的观察期。
4、利益演示基于本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5、本计划的身故保险金没有180天的观察期。如果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内因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身故,则仅退还保费。由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则不受上述180天的限制。
6、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具体责任免除事项,请参见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