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稳得利五年期两全保险
产品特色
资金安全 收益稳定
5年期满,即可获得11.7%的固定收益,让您的资金既保值又增值。
商务/自驾 高额保障
业界领先的公共运输工具、非营运机动车辆及航空公共运输工具意外保障,给您全方位的出行保障。
现金分红 累计生息
可分享公司分红险业务的经营成果,您可将已分配红利留在公司储存生息,亦可随时申请全额提取已分配红利。
保单借款 灵活变现
提供保单借款,灵活变现,为您解决燃眉之急。
温馨提示:本产品现已停售。
产品保障
一、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付费乘坐水路或陆路公共运输工具时由于该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作为非营运机动车辆的乘客或驾驶员直接由于该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2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付费乘坐航空公共运输工具时由于该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3倍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已交纳的全部保险费(不含利息),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180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我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付费乘坐水路或陆路公共运输工具时由于该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作为非营运机动车辆的乘客或驾驶员直接由于该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我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2倍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作为乘客付费乘坐航空公共运输工具时由于该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全残,我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3倍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第180天治疗仍未结束,应在第180天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残疾鉴定,我方将根据鉴定结果决定全残保险金的给付,您方不得再以第180天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为由提出全残保险金给付申请。
三、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方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示例
40岁的王先生购买了五年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保额为50万,他一次性交纳447,500元保险费。他可以获得如下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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